为有效推动廉政教育活动的开展,分公司联合地区稽核监察部于6月组织开展“治理商业贿赂廉政教育专题”宣导。6月14日,临汾中支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全员开展“廉政教育——商业贿赂专题”学习。 此次宣导,首先明确商业贿赂的概念特点,比较商业贿赂与一般贿赂行为的区别,明确指出商业贿赂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,具有多重违法性、较大的社会危害性,会造成国家税收流失、助长行业不正之风、滋生腐败等严重后果。其次,比较附赠、回扣、折扣、佣金的概念,明确回扣是一种不正当行为,必然构成商业贿赂,而过多的附赠,也有可能演变成商业贿赂;了解商业贿赂的主体、主要形式;最后,分享警示案例,学习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。 通过此次宣导学习,使全员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危害,强化合规意识,为助力公司健康发展奠定良好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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